7月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玻璃器皿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自中国和阿联酋进口的玻璃器皿仍存在倾销,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而且如果取消上述反倾销措施,对印度的倾销将继续,因此建议继续对原产于或自阿联酋进口的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企业反倾销税为30.64%,阿联酋为4.38%。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013。
印度商工部统计数据显示,2013/14财年,印度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比上一财年下降30.9%,2014/15财年同比下降29.7%,但调查期内,印度自中国进口的涉案产品为394吨,比2014/15财年上升91.2%。